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0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上线考生复试前均须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
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
口腔医学专业:
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审查地点
济南市扬帆·美得乐大酒店四层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酒店联系电话:18766189899)
2.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三)获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7年7月份及以前获得硕士学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以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获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暂不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主治医师要求。
(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综述、会议论文)。
(六)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至少加试一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加试人员名单及加试科目请关注报考学院后续复试工作方案)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上述报考条件,核对个人信息,保证前期报名信息真实、可靠,且满足报考条件。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等情况,直接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3.材料清单
考生资格审查前,须自行将资格审查表及相关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套),装订顺序如下:
(1)《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中打印,https://yxbs.sdu.edu.cn/);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绿色封皮)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照片页、个人姓名及执业信息页);
(4)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仅获得硕士学位者需同时提交其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二阶段合格证书(老版)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
注:a)有规培证人员,请按要求提供;b)全日制双证硕士未参加规培人员可不提供;c)单证硕士未参加规培人员,请提供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论文:仅提供与报名系统填写论文一致的材料。如SCI论文请提交检索报告(或Pubmed检索页的打印件)及文章全文打印件;如中文期刊请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
注:以上SCI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或检索页及全文打印件,中文期刊论文复印件均需2份;均须工作单位人事或科研部门审核并在首页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在资格审查后即刻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网站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1.临床医学院复试工作通知网站链接:https://www.medicine.sdu.edu.cn/yjsjy/zzzs.htm
注意:请报考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考生务必确保已加入“2020年临床专博招考群”,群号:1102104120;请使用“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实名申请入群。
2.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通知网站链接:http://www.dent.sdu.edu.cn/
三、其他相关问题
1.具有2020年在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收资格的导师每人限招1人。
2.不允许考生调剂专业和导师。
3.关于老生重考外语的相关说明
(1)如系2014-2019级老生,此次重考因首次外语统考过期或提前重考防备首次外语统考过期者,无需进行资格审查与复试;
(2)如系2013级及以前老生,首次学位申请期限内未获得学位,此次外语重考者,需要按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与复试;
(3)如系2014-2019级老生拟放弃原在学资格,拟重新开启学位申请流程者,须与报考学院联系退学后,此次重新参加资格审核与复试;
(4)以上(2)、(3)中老生重考涉及重新复试录取人员,占用报考导师本年度招生指标。
4.关于跨学科加试
凡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报考专业二级学科不一致的考生均须参加跨学科加试;跨学科加试于复试阶段进行。
说明:(1)双证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硕士阶段专业以毕业证注明专业为准;单证硕士以学位证注明专业为准。(2)刻意隐瞒、虚报、漏报硕士阶段专业及跨学科加试信息者,一经查处,取消复试及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
临床医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胡老师 0531-88382776
周老师 0531-88382358
戴老师 0531-88382515
王老师 0531-88382881
注:请优先选择QQ群内联系各管理员进行咨询。
口腔医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曹老师、王老师 0531-88382971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