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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06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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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06-01 15:36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非学历教育。它是在职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形式。为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经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6年有29个专业将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见附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基础好、外语水平较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本人持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招生学院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课程进修班结束时,对所学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办理。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1年半至2年。


三、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应按照本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实施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不得少于十门。教学形式可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具有研究生授课资格的教师方可授课,要确保授课时数和质量。


四、教学与管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和考试分开管理的办法。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管理,由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应严格按照《山东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规则(试行)》执行。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负责对考务工作组织检查。


五、结业
   
课程进修班结束时,对所学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办理。


 


 


 


欢迎各界有志之士


报考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山 东 大 学 研 究生 院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山东大学2006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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