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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07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7-01-17 10:20
 

山东大学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高层次临床技能的专门人才。为了适应社会需求,根据“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学位办[1998]6号)精神,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医院,接受临床医师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


2、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取得第一阶段考核证书;


3、不接受跨学科申请。2007年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3月20日至30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山东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


联系人:袁老师,0531-88382515。


三、申请手续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大学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附件2,a4纸下载后放大至a3纸,正面为封面,反面为内容);


4)“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一式两份(附件3,a4纸下载);


5)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于审核简况表)。


2、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纳学费后,学校发给“山东大学接受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通知书”,之后方可进行学位课程学习。


四、管理要求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按照《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可免考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收费标准与方式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


六、全国统考报名


2007年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在3月中下旬登陆山东省学位办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拟在我校报名者,现场照相地点务必选择山东大学,报名成功后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及密码。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二○○七年一月

 

 

附件1:2007年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山东大学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
附件3: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本文编辑:zai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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