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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领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合格证通知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5-10-08 10:08
未在
9
月
29
日、
30
日领取
2005
年同等学力
申请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统考合格证者,请于
10
月
27
日、
28
日两天,来我校领取合格证。请考生持身份证、工本费
(15
元
/
本
)
领取;他人代领,代领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在此时间内仍未领取者,请直接到所在读的学院领取。
地址:山东大学
·
东校区
·
办公楼
·
研究生院会议室
(4
层
400
室
)
。
申请其它学校学位的合格证书领取事宜,请与山东省学位办联系。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5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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