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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4-09-21 13: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实施的补充办法”的要求,各学院进行论文答辩资格的初审。
1、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上报在职教育中心。我中心将于10月11-15 日对拟答辩人员的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复审地点:在职教育中心。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的有关程序。学院需提交复审的材料如下:
(1)《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及附相关材料,包括:
①申请人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经原毕业学校盖章或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全国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核实后的由学校计财处出具的申请人专业课、公共课、跨学科(跨学科者)学习考试费、论文指导答辩费发票的复印件;
(2)《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3)《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表》;
(4)《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计划表》;
(5)《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情况表》,并附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号带有issn或isbn并且为第一作者)、学术专著(主编或副主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的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定稿的学位论文;
(7)《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情况审查表》。
2、请各学院将通过论文答辩者的有关材料按学校要求送档案馆存档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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