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编制《山东大学2006年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0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山东大学200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表》(附件1),参考格式见附件3。
若《山东大学200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与《山东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4)一致的单位,可以不填写表格,只需书面的说明情况。
2、符合接受条件的新增专业(到2006年7月应有一届硕士毕业生),还应填写《山东大学200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新增专业简况表》(附件2)。
3、自2006年起跨学科加试按本专业在校生要求进行学习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5年1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及文本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以便学校统一印制简章。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