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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06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02-20 09:22
 


山东大学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高层次临床技能的专门人才。为了适应社会需求,根据“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学位办[1998]6号)精神,我校2006年面向全国接受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
   
2、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
   
3、2006年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不接受跨学科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3月1日至30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山东大学医学院(西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
   
联系人:袁老师,0531-88382515。
   
三、申请手续 
   
1、申请人须交验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大学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
(附件1,a4纸下载后放大至a3纸,正面为封面,反面为内容);
    (
4)“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一份(附件2,a4纸下载);
   
(5)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含表格粘贴2张)。
   
2、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纳学费后,学校发给“山东大学接受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证”,方可进行学位课程学习。
   
四、管理要求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按照《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收费标准与方式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每人20000元,可分两次缴纳。
   
六、全国统考报名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在3月中下旬登陆山东省学位办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拟在我校报名者,现场照相地点务必选择山东大学,报名成功后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及密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至31日,现场报名地点为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大学生俱乐部。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二oo六年二月

 

 

附件1:山东大学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
附件2: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附件3:2006年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
 
本文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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