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填报2007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的通知”(学位办[2007]14号,见附件1)及山东省学位办相关通知精神,我校2007年限报30个招生专业,每个专业填报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07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申报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单位最多限报两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 2、每个专业填报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同时确定业务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招生单位同时申报两个专业,考试科目应按一级学科设置。 3、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可填报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待定。 4、申报计划的招生单位须填写“2007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须同时上报电子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6日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学校将根据去年招生情况及今年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审查汇总后于4月27日上报主管部门。 附件:1、国务院学位办[2007]14号文件 2、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0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