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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5-01-28 09:54
 
  山东大学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单位。2005年共有132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即200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3月1-30日
  地点:山东大学各有关学院

  三、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含表格粘贴2张);

  ③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大学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附件1,用a4纸下载后放大至a3纸,正面为封面,反面为内容);
  ④“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2,用a4纸下载);
  ⑤报名费、资料费100元。

  (二)学校对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证”,开始课程学习。
  医学类和生物学中部分专业的申请者需先通过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方可进行专业课程学习。

  四、山东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详细专业目录参见附件3。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学费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

  七、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采集考生个人信息)与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省学位办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核、交费、照相等手续,确认报名信息。我校现场照相时间为2005年3月下旬,地点山东大学邵逸夫科技馆,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有关文件见附件4。
  
  八、跨学科申请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需加试与所申请专业相应的2或4门本科课程。考试时间为2005年9月4至5日。


 
                    山东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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