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0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公共课的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开课
1、英语(72学时,含听力部分)
2008年注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参加英语课的学习,并通过课程考试,方可取得学分。
教材:《大学英语全新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综合教程学生用书)第二册,《大学英语听力(修订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一册。
上课时间:6月1、7、14、15、21、22、28、29日、7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上课地点:东校区新校公教楼111室。
2、其它语种的开课、考试与外语学院赵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377608)
3、马克思主义理论课(54学时)
上课时间:5月3、10、11、17、18、24、25、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上课地点:东校区新校公教楼111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材可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购买(地址:东校区新校电教南楼211室,联系电话:88364521)。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8月16日上午8:30—11:00 英语
下午13:00—15:30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考试地点:东区新校理科综合楼
(听力考试使用耳机请于8月15日到东区新校电教楼202室租赁)
三、其它
1、新注册的学生须参加本学期公共课学习、考试,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于4月30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方可缓修、缓考。
2、马克思主义理论补修、补考的学生须于4月30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0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