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在职教育各类别拟答辩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已经结束,电子图像信息已经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通知本单位学生于5月10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对,如有差错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进行更正。
根据目前“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统计,上半年在职教育拟答辩学生中,仍有许多学生没有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点击查看未采集电子图像学生名单)。请各单位通知学生务必于5月10日到南校区进行电子图像采集,具体要求见“2008年下半年在职教育拟答辩学生学位证书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不按时采集照片者,将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授学位事宜。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延期至下半年答辩或超过答辩最后期限被取消资格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