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在职教育各类学生的学位证书均要求统一进行电子图像采集。为方便在职学生和信息管理,减少差错,保证质量,特对 2008年下半年拟答辩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拟于2008年底之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0日(周六),文科、理科 上午9:00—11:30,医科、工科下午1:30—4:30。
采集地点: 山东大学南校区5号楼113室(经十路73号,可乘 2、16、48、62、110、115、117、k51、k56、k68、k93路汽车在舜耕路下车)。
三、图象采集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下半年答辩学生,届时持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或学员证)到指定地点拍摄。
2、学生需携带提前打好下列内容的字条(统一用3号字、 A4纸打印,不能手写,样式附后):
①姓名(加注拼音); ②学院名称;③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请务必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一致,否则无法导入系统);④类别或专业;⑤学号;其中前三项必须打印正确,以便查找和准确导入管理信息系统。
3、因特殊原因不能于规定时间采集图象的学生,请所在单位督促其到学生时代摄影公司进行补拍,补拍时间: 9月21日—10月10日。
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拍照,否则影响导入管理信息系统,将不能进行本年度学位授予。
4、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发型规整。因为教育部规定为蓝色背景,最好勿穿蓝色服装。请学生在拍摄前提前整好着装,以加快拍摄进度。
四、制作要求及收费标准
本年度在职各类学生的图像采集由学生时代摄影公司承担。图像信息制作包括二寸4张(其中学位证书用1张),一寸8张数码彩照。
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教育厅[2002]5号文件执行,每人15 元,由学生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
学校留存后剩余的照片,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通知。
五、电子图象核对及其他事宜
1、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学生均于11月1日—10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对,如有差错及时与学校联系进行更正。
2、明年答辩学生的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将另行通知(约3月中旬)。对个别计划明年上半年答辩、但是本人明年4月前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者,也可以提前参加今年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并在本人打印的字条上注明,网上校对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时代摄影公司图象信息采集联系方式:
电 话:(0531) 82026322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19号,省体育中心对面(可乘 2、15、62、75、117、129、301、k56、k68、k93路在省体育中心站下车,省电力医院西临)。
图像采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双修日不休息。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08年9月6日
2008年下半年答辩在职学生信息
(以下内容请务必正确打印)
① 姓 名: (拼音: )
② 学院名称:
③ 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
(请务必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一致,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④ 类别或专业:
⑤ 学 号:
备 注:
因照片打印空间小,请按照以下学院的简称填写:
学 院:
哲社学院; 经济学院;政管学院,;法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
计算机学院;化学院;数学院;环境学院; 物理学院;信息学院;生命学院;管理学院;机械学院;控制学院;电气学院;土建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公卫学院;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威海分校(不分院系)。
研究所、中心:
文史哲研究院;环境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晶体所;网络所;高教中心;卫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