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上半年在职教育学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单位于5月25日9点后到在职教育中心(中心校区办公楼413房间)领取学生照片,并由各单位按照学位办通知要求,于6月8日前将上半年答辩学生的2寸彩照1张送交学位办,用于制做学位证书。
学校已经于5月初发出“核对2009年上半年答辩在职教育学生电子图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通知在职学生核对电子图像信息并告知未采集图像者于5月15日前补照,但是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反馈情况看,仍有部分学生没有电子图像信息(名单见附件)。请速通知本单位未采集电子图像的学生5月底前补照,补照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原通知。对不按要求采集照片者,将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授学位事宜,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职教育中心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