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接受工作,现将编制其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格式与同2009年基本相同,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表》(见附件一)
若《山东大学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与《山东大学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完全一致的单位,可以不填写表格,只需学院书面的说明情况。
二、新增专业的审批
符合接受条件的新增专业(到2010年7月应有一届硕士毕业生),还应填写《山东大学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新增专业审批表》(见附件二)。
三、报送时间及形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及电子版专业目录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邮箱jqp @sdu.edu.cn,以便学校统一印制简章。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