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0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四、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①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由申请人手写)“山东大学2010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两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其中含表格粘贴2张);
2、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纳学费后,学校发给“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生证”。
五、管理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取得所申请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学费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
七、全国统考报名
2010年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于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进行。
2010年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于3月8日至27日登陆全国统考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山东省报名网站为:http://zyxw.ujn.edu.cn。拟在我校报名者,现场照相地点务必选择山东大学,报名成功后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办公楼413
联系电话:(0531)88364523 88364700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