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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培养单位补录核对在职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外班合同及缴费情况的通知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12-12-07


各培养单位:
   
为准确掌握各培养单位2012年度在职研究生学费缴纳情况,统一规范管理在职研究生校外班合同及学费标准,保障年终分成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21215日前,补录核对在职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外班合同内容及学费缴费记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登录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通过收费管理下面合同人员管理功能,完成校外班合同内容的录入,并在合同中添加相关学生。各培养单位完成合同录入工作后,在职教育中心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对合同进行归档备案。
2.
请各培养单位学院秘书通过收费管理下面缴费信息管理功能,补录学生学费非网银缴费发票记录,并核对修改学生各学费类型。通过网银缴纳的学费类型默认为学费,请秘书根据相关学费标准修改课程班及同等学力学生的学费类型,细分为课程班学费、课程阶段费用或论文答辩费用。
3.
请各培养单位15日前将核对后情况打印盖章交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核查备案。本年度所收学费用必须与系统收费数据吻合,年底由系统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成比例自动分成,不按期核对致使学院年底无法分成的责任自负。
    系统相关功能操作使用说明请参加附件。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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