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准确掌握各培养单位2012年度在职研究生学费缴纳情况,统一规范管理在职研究生校外班合同及学费标准,保障年终分成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2年12月15日前,补录核对在职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外班合同内容及学费缴费记录。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登录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通过“收费管理”下面“合同人员管理”功能,完成校外班合同内容的录入,并在合同中添加相关学生。各培养单位完成合同录入工作后,在职教育中心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对合同进行归档备案。
2. 请各培养单位学院秘书通过“收费管理”下面“缴费信息管理”功能,补录学生学费非网银缴费发票记录,并核对修改学生各学费类型。通过网银缴纳的学费类型默认为学费,请秘书根据相关学费标准修改课程班及同等学力学生的学费类型,细分为课程班学费、课程阶段费用或论文答辩费用。
3. 请各培养单位15日前将核对后情况打印盖章交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核查备案。本年度所收学费用必须与系统收费数据吻合,年底由系统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成比例自动分成,不按期核对致使学院年底无法分成的责任自负。
系统相关功能操作使用说明请参加附件。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