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首页 >> 在职教育 >> 工作通知 >> 正文

山东大学2018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2-01


东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2018年山东大学在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中的17个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接受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本人单位予以推荐;

(二)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三)获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5年7月份以前[含7月]获得硕士学位);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以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获得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者暂不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主治医师要求);

(五)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会议论文)。

(六)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一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报名程序

2018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8:00~12月25日下午5:00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202.194.14.122 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完善个人信息。

2、本次报名采用网银缴费形式,现场不收取费用。请考生及时从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三层B311(明德楼位于中心校区东南角)。

3、现场确认流程: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需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照相,并由工作人员打印出《山东大学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后交表。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外语统考

(一)考试名称:2018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注: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出题,全国统一试卷(含听力)。

(二)考试语种:英语。

(三)报名考试费:120元(收费标准根据国医考发(2017)145号文件)。

(四)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

(五)考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山大南路27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的资格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参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本人《山东大学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按下列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山东大学2018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绿色封皮)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仅获得硕士学位者同时提交其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以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免于提交);

6)发表论文:SCI论文检索报告及文章首页打印件;中文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SCI论文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复印件2份均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在首页加盖公章。

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五、复试及录取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署《山东大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脱产学习协议书》,要求在导师所在医院脱产至少1年进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不签署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入学资格。

(二)达到我校公布的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以及签署《脱产学习协议书》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我校根据外语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专业基础、外语水平、临床技能及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四部分

(四)招生名额:具有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资格的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限招1

(五)录取办法:各专业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鲁价费发[2014]6号文件收取学费,学费共计8万元,分两次收取(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

 

七、相关事宜

(一)我校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临床医学范围内的学科专业,招生导师仅限本简章中列出的导师(见附件1招生目录)。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

考生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申请者应达到《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山东大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脱产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至少1年以上,并达到培养方案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楼。联系电话:0531-8838288188382776。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口腔楼。联系电话:0531-88382971。

齐鲁医学院继续(网络)教育中心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综合科研楼。联系电话:0531-88382689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313室。联系电话:0531-88366060。

 

附件: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3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