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2019年山东大学在15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三)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专业目录
201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内列出了本年度接受申请的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应修学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山东大学201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所有申请人员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以下简称“同力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2日—2月25日。
(三)报名步骤
1.登录同力平台进行首次注册。
2.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照片不合格可能被退回,申请答辩时需将该照片纸质版上交学院)。
3.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
4.选择“山东大学”并选报正确的专业,先选33-医学专业学位,再选105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105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专业按一级学科申请,临床专业的再选具体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选择必须符合附件1中的专业设置)。
5.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按时至现场确认即可。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及“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2。
超过学校规定申请年限且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已全部清退;需重新申请学位的,请使用原账号在同力平台中重新报名,务必携带原缴费发票,按时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已在其他高校申请并注册者,须向该学校提出退学并由该校在同力平台上予以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山东大学申请。
四、资格确认
(一)确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单位盖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2份(附件3)。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2份;或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上述材料须以一式两份形式提交。
申请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二)确认时间、地点
1.山东大学中心校区:2月25日至26日8:45-11:30、13:45-16:30
确认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1室
2.山东大学青岛校区:3月16日8:45-11:30、13:45-16:30
确认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具体地点另行公布)
申请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任一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即可,无须重复确认。
(三)确认步骤
2019年新注册的申请人员须持上述确认材料,由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确定所申请的学院和专业,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并上交审查表。
不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者,网上报名无效。
五、培养管理
资格确认通过者,认定为2019级新生。学校将在3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申请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到所申请学院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按照《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申请人员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七、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报名与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须于2019年3月4日—25日登录同力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全国统考。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员须于3月31日前在全国同力网上报名平台缴纳统考报名考试费。
八、学费标准与缴纳
2019年新注册新生须于2019年3月20日至3月25日登录山东大学财务部缴费平台(http://pay.sdu.edu.cn/payment),按学校当年的学费标准以网银方式交纳第一阶段学费。第二阶段学费于学位论文开题前收取。
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注册资格,其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4。
九、联系方式
(一)培养单位
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地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8楼一层在职办公室
网址:http://www.medicine.sdu.edu.cn/
电话:0531-88382881、88382358
工作QQ群:704375126
齐鲁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地址: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5层教学办公室
网址:http://www.dent.sdu.edu.cn/default.site
电话:0531-88382971
工作QQ群:719070161
齐鲁医学院继续(网络)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综合科研楼603室
网址:http://www.qlyxgrad.sdu.edu.cn/zzjy.htm
电话:0531-88382689
(二)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3室
网址:http://www.grad.sdu.edu.cn/zzjy.htm
电话:0531-88364523
十、其他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至资格审核前,如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