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编制专业目录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目录格式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格式与2018年基本相同,请各单位参照并编制本培养单位简介及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二、新增专业的审批
如新增专业,须符合接受条件(到2018年7月应有一届硕士毕业生),还应填写《新增专业审批表》(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形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本培养单位简介、专业目录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张珂老师,联系电话88364700。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