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研究生院对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拟答辩人员的答辩材料审查时间定为10月8-12日。请各培养单位在此之前,对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等专业学位人员,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各单位按以上类别将初审合格者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于9月25日前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并取回研究生院存放的另一份入学资格审查表放入申请人的答辩材料中。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各类人员的学费、答辩费是否交全,原始试卷与成绩单是否相符,是否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是否根据规定发表文章,学位论文完成情况,需要签字的地方是否已经签字等等。答辩所需要的有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在职教育/常用表格处下载。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初审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论文答辩的有关程序。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事宜,按照校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分校区审查的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学院 地点
10月8日 东校区老校各学院 东校区老校法学院会议室
10月9日 东校区新校各学院、软件学院 东校区新校办公楼400室
10月10日 西校区医学院 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小会议室
10月11日 西校区其他学院 西校区教学八楼二层小会议室
10月12日 南校区各学院 南校区主楼10层28号
10月15日 东校区新校各学院及遗留问题 东校区新校办公楼400室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