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首页 >> 在职教育 >> 工作通知 >> 正文

2006年上半年非学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10-19

   字体: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03-03 08:58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0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初审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等专业学位人员,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的答辩材料进行初审。各单位按以上类别将初审合格者汇总名单(见附件)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其中,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于3月12日前报送)。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情况审查表》要求进行初审工作,今年各学院须提交2005年获得外国语合格证学员的外语听力部分试卷或带听力部分的专业外语试卷
    在职攻读硕士
专业学位(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审查材料为《在职攻读________硕士学位学习成绩单》、交费发票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审查材料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交费发票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审查材料与往年相同。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各类人员的学费、答辩费是否交全,原始试卷与成绩单是否相符,是否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学位论文完成情况,需要签字的地方是否已经签字等等。
   
答辩所需要的有关表格见 “研究生院  》 在职教育 》 常用表格下载”。
   
二、学校复审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论文答辩的有关程序。复审需要提交材料同第一条内容。复审将分校区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三、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事宜,按照校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的有关材料按照学校要求存档或交付答辩者本人。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2:山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拟答辩人员审核统计表
附件3: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拟答辩人员审核统计表
附件4: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本文编辑:王桂林

附件列表: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