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研职教字[2004]15号
关于制定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编制我校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05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请按样表(附件1)填写《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表》(附件2)。
跨学科加试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科目和命题。
2、符合接受条件的新增专业(到2005年7月应有一届硕士毕业生),还应填写《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新增专业简况表》(附件3)。
3、各有关单位请于2004年12月24日前将数据软盘及清样(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以便学校统一印制简章。
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4年12月8日
附件1:样表
附件2:《山东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3:《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新增专业简况表》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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