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山东大学2006年拟有15个专业(具体专业见附表)面向全国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不含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二、 考试科目 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 三、招生简章 我校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预计在6月中旬印发。届时考生可到学校索取或在网上查询。 四、其他 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下旬,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如有变动,以国家文件及我校正式印发的招生简章为准。 相关事宜可参见以下网站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http://www.kyxw.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ad.sd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366060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5月15日 |